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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中心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来院就诊的管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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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中心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来院就诊的管理公告

  • 分类:医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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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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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中心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来院就诊的管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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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1-1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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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持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及日常诊疗工作,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的诊疗服务,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及医院工作实际,对到院就诊的门诊和住院患者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按照医院提示从指定的出入口进出。出入医院时请自觉做好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提前准备好“吉祥码”,扫码进入医院。如体温大于37.3℃,吉祥码非绿码,需要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

  二、医院实行“实名制挂号”,提倡微信预约挂号。可通过梅河口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挂号,无智能机患者可由亲属代办预约挂号。就诊时请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及预约就诊信息。请按预约时间分时段就诊,避免人员聚集。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一)发热(体温大于37.3℃)、和/或呼吸道相关症状。

  (二)14天内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三)14天内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四)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五)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四、门诊就诊患者严格执行“一患一陪同”,其他陪同人员禁止进入医院。所有进入门诊的人员就诊时严格遵守“一患一诊室”,在排队、候诊、缴费、检查、取药等过程中,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五、医院所有病区谢绝探视。每位住院患者仅限定1名固定陪护人员。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要有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办理陪护证,患者及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定,不允许随意外出。

  六、本公告自2021年1月1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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