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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中心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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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中心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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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中心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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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8-02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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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

  您好!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防治院内交叉感染,按照国家和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医院实际情况,现将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公告如下,请您务必知情并配合实施:

  一、请严格遵守门急诊的预检分诊管理。所有进入医院的患者和家属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行程码”,配合工作人员流调,扫“吉祥码”通过闸机,并通过测温门,接受体温检测。

  二、医院实行“实名制挂号”,提倡微信预约挂号。可通过梅河口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挂号,无智能机患者可由亲属代办预约挂号。就诊时请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及预约就诊信息。请按预约时间分时段就诊,避免人员聚集。

  三、有以下新冠肺炎十大症状者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原爱民医院感染楼)就诊:

  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及听力下降等十大症状的患者,必须到发热门诊就诊,实施闭环管理。

  四、门诊就诊患者严格执行“一患一陪同”,其他陪同人员禁止进入医院。所有进入门诊的人员就诊时严格遵守“一患一诊室”,在排队、候诊、缴费、检查、取药等过程中,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五、患者及家属凭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办理入院,进入病区需出示您的疫苗接种信息,未接种者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医院所有病区谢绝探视,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实行“一患一陪护”制度。陪护者不得更换,陪护者必须同时出示您的身份证和陪护证方可进入病区。

  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或伴发热等新冠肺炎十大相关症状的家属请您主动告知,这类人员不允许做陪护。

  六、患者和陪护者在病区内必须做好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且必须配合病区健康监测工作。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须主动告知医务人员,并至发热门诊就诊。在院期间患者和陪患均不得乱串病房,不得在公共区域逗留,更换口罩应丢弃在指定位置。

  七、所有快递、外卖等送货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医院。

  八、在疫情特殊时期,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我们将严格进行疫情防控措施,请您配合给予理解。对于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梅河口市中心医院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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